黑龙江专升本考试解析
- 发布时间:2015-06-26 08:40
- 来源:北京优资教育科技
- + 收藏
黑龙江统招专升本是指黑龙江省内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学生结束专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之后,根据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编报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全国普通高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人数控制在黑龙江省当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及以内),黑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生人数、省级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选拔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份为本科校方出卷),按原专业或相关专业升入本科院校继续进行正规本科教育的制度。
黑龙江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属于省级统一招生标准选拔性考试,由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考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选拔对象为应届普通全日制(统招入学)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生。实质是大学专科阶段教育与本科阶段的专业教育的衔接,实行的是3+2模式,即:在普通专科全日制学习三年,再考入普通本科高校全日制学习二年的模式。
一、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正式公布。
二、考生报名(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应届专科层次毕业生。
2.推荐范围。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对于推荐生源质量好且数量多的院校,经省招考办同意可适当放宽推荐比例。
3.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推荐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并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各推荐院校必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方案和报名实施办法,并报省招考办备案。各院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报名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校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
三、考试科目、分值
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四、考试地点
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大庆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大兴安岭行署、荣成市九个考区。考生需按每年的《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点设置区划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